海南: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

时间:2017-06-09 11:25来源: 作者:王存福 点击:

《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近期正式印发,从今年71日起正式施行,装修费用将纳入商品住宅总价。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毛坯房交房后二次装修基本上由业主自行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家装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装修。商品房二次装修相关制度、规定不健全,处于政府的监管盲区,装修漏洞很多。

所谓全装修,指的是交房前墙面、地面等房屋固定面、水电管线、开关插座等基本设施完成装修安装,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如橱柜、洁具等安装到位,基本属于硬装范畴,与精装修有一定区别。该办法没有对最能体现个性的软装作出限制,为实现个性化保留了较大发挥空间。

按照要求,全装修不另外专设收费,费用将纳入商品住宅总价。建设单位与购房者签订的中应当约定全装修商品住宅的总价,并载明装修主要材料、部品、设备、施工质量和质量保修期的具体标准。合同中未明确上述内容的,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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