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
时间:2016-08-20 02:52来源: 作者: 点击:次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落实力度和刚性约束力,眉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热潮。
一是规划委员会带头学习。《办法》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带头学习领会,并于3月18日在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57次会议上进行了集中学习。会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付庆一进行了学习辅导,省政府派驻眉山城市规划督察员熊敏容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市委书记、规划委员会主任李静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带头学习、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共同监督城乡规划的氛围。要严格贯彻落实《办法》,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规划监督,积极配合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规划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规划监督委员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办法》要求履职尽责,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二是规划监督委员会专题学习。3月24日,市城乡规划监督委员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办法》,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人大分管副主任、市规监委成员、省政府派驻眉山城市规划督察员、区县规监委主任和市、区县规划部门领导参加学习。大家表示,出台《办法》为规划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将严格按照《办法》开展规划监督工作,同时将区县、乡镇学习贯彻《办法》情况纳入规划督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有关部门主动学习。3月21日,市城乡规划局在会前学法中认真学习了该《办法》,采取边学习、边解读的方式,对全文进行了学习,对督察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大家积极配合省、市规划督察员工作,对规划督察员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