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当前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时间:2016-08-18 07:18来源: 作者: 点击:

2016年,随州中心城区共谋划城市重点工程项目44项,估算总投资216.61亿元。其中由市住建委和建投公司组织实施的城市重点工程项目34项,估算总投资131.02亿元。

2016年需实际完成投资64.05亿元。在项目密集建设的同时,当前也面临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项目建设程序繁琐,推进缓慢。当前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但办理项目立项、环评、规划、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办理时间长,手续繁杂,影响项目进度。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要迅速建设。项目建设涉及到规划、预算、招标、征地、拆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每个环节都有它的硬性程序时间和要求或复杂的过程,如果照章办事,难以在短时间内启动项目建设,导致出现项目手续不齐全而要立即办理与按程序办理相矛盾的问题,进而影响项目的进度。2016年34个项目中,正在实施的19个项目,续建项目占主导,新开工项目仅6个,主要还停留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标准不统一,政策不配套,土地房屋征收阻力大。一是土地征收。目前,土地被征收户普遍认为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标准不一致,拒绝按照土地政策执行。同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兜底”及部分社区(村组)未实施土地“二轮延包”,导致征地成本不断飙升,征收工作推进相当艰难。如在随州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中,社区将青年西路已征地和待征地地块人员名单全部上报,仅失地农民保险一项就需资金3000多万元。二是房屋征收。由于房屋征收机制、体制不顺,房屋征收政策不配套,项目补偿标准参差不齐,导致房屋难以征收。如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已出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仅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但在具体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如清河东路(城东片区棚户区)、农副产品物流园(王福窑棚户区)、汉东东路、交通大道综合环境整治(交通大道沿线棚户区)、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白云社区棚户区)、新建农贸市场等项目急需开工,由于房屋多属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难以确定。

资产资金有限,项目融资能力较弱。城市重点项目全部为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应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但目前市政府因资金紧张,将中心城区项目建设融资任务全部落在市建投公司头上,2016年公司资金缺口近70亿元。为确保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公司计划采取发行二期企业债券、探索“银行间市场”、商业银行项目贷款、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贷款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多种方式融资60亿元,但公司当前融资面临诸多困难。一是发债净资产规模不够。按国家规定,企业债可发行规模只能为净资产的40%,同时要减去已发行成功债券。目前公司净资产23.85亿元,扣除已成功发行的10亿元债券,实际可发量为零。二是项目融资、棚改贷款无抵押物。银行提出需要提供贷款额30%~50%的资产作为抵押物,由于公司土地基本为划拨用地,没有缴纳出让金,无出让金发票,无经营性资产,实际抵押能力为零。三是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注册资本不足,项目资金筹措来源不足。建投公司获批的2016年第一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2个项目1.1亿元因自筹资金来源不足被省农发行评审时取消,后续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通过农发行评审的可能性为零。

建议

简化办事程序,加快项目建设速度。一是简化项目实施程序。对时间要求紧的项目,如农贸市场改造、新316国道绿化、交通大道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办事程序,项目立项、环评、规划、设计、可研、招投标等相关手续涉及部门集中办公,节约时间,特殊情况“特事特办”,边办理相关手续,边启动项目建设。二是协调“退二还三”办公室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启动零星企业搬迁及房屋征收工作。如位于文化公园北路规划红线内的蒋岗社区百思特铸造、同和诚印务、双城塑料厂及尚新云房屋等,位于清河东路慢车道及绿化带上的育才印刷厂。三是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办公,限期完成。四是对支持项目建设力度不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单位,实行考核问责。

完善征收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一是房屋征收按“重心下移、属地负责、市级指导、区级实施”的原则实施。二是尽快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配套政策。三是尽快出台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棚户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充分考虑住户利益,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给予奖励。四是市房产主管部门尽快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住房房源库,公开房源信息,供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五要净化核心规划区范围房屋征收市场,严厉打击乱搭乱建现象,对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充实公司资产,提升项目融资能力。一是将该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公园、水库、山场、林地等固定资产,城区农贸市场,保障性住房,已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正在建设的城市停车场、城区农贸市场、菜市场、地下管廊(沟)等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收益权通过资产划转的方式明确到建投公司名下,增加公司资产总量。二是将项目建设用地及建投公司收储的土地通过出让的方式,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价值。三是将使财政局管理的专项资金在建投公司设置专户,不改变资金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只作挂账处理,增加公司现金流。

加大支持力度,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一是支持公司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及棚户区改造优惠贷款。二是支持公司发行“16随州建投债”。对发债所需的各项手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限时办理。

明确责任主体,增强部门工作质效。在项目建设中,市区及相关部门应合力攻坚,各负其责。房屋征收主体必须是区(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必须是镇(办)政府(办事处),市、区(县)直部门包保到位,房管局、国土局分别负责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业务指导,建投、城投公司集中精力负责融资和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