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2 18:38来源: 作者: 点击:次
近日,市城乡建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余晓斌率法制处及相关专家赴大足区、双桥经开区、万州区、云阳县督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听取了大足区、双桥经开区、万州区、云阳县城乡建委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实地督查了8个建筑施工项目,重点督查了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吊装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执行情况,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参与“危大工程”管理的履责情况。督查过程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1条,无重大安全隐患,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3份。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督查组已责成当地城乡建委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
余晓斌总经济师对大足区、双桥经开区、万州区、云阳县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区县建设任务繁重,务必增强建筑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二是要重点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通过科技进步,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减少安全事故,提升工程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建设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重在落实。要切实完善五方主体责任,厘清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的责任关系,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对工人的监管,有效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