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召开全市住建管理系统开展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隐

时间:2016-08-07 23:12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朱小丹省长在全省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244号)、省住建厅检查组2015年12月29日指示精神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 12月30日,市住建管理局制定并下发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开展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住建管理系统迅速开展有关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我市建筑余泥渣土倾倒及受纳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患和坚决遏制深圳去年“12.20”事件发生。

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管理局于1月6日上午召开了全市住建管理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住建管理局党组书记林国荣、市城管办专职副主任程斌,各区住房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市住建管理局、市城管办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再次集中学习了省、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各区住房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汇报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

会议指出,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各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正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确保取得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各区有关部门要做到“清底数、管起来、下得去、上得来”,即: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守土有责,真管实管;要将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实处;全市有关情况及数据能够如实统计上报。

会议强调,各区有关部门务必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排查中发现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查处整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提出了七点贯彻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迅速排查、评估,强化日常监管;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动态监控;四是建立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五是探索长效机制,科学设置受纳场所;六是应对突发事件,提高防范能力;七是加强沟通联络,及时上报信息。

会议还就其他安全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