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7 04:46来源: 作者: 点击:次
2015年12月23日至31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粤建执函[2015]106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规划督察评估的通知》(粤建电发[2015]79号)的要求,省政府派驻茂名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张湛鸿同志和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评查组工作人员,分别对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规划分局和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住建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规划督察评估工作。
案卷评查和规划督察评估工作采取实地评查和自评送审核查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规划分局和信宜市住建局进行了实地评查,市城乡规划局、茂南区、电白区规划分局和高州市、化州市住建局采取了自评送审核查形式。城乡规划督察员张湛鸿同志和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评查组工作人员分别对各地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一些重大的建设工程项目还到现场进行了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