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7 14:14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监理人员审查施工顺序:
(1)可采用横移退打的方式自中间向两端对称进行或自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2)根据基础设计标高,按先深后浅顺序进行;
(3)根据桩的规格、按先大后小、先长后短的顺序进行;
(4)当持力层埋深起伏较大时,宜按深度分区进行施工。
2、监理人员审核检查。沉管前于桩位处预先放上100~200mm的与桩身混凝土同标号的干混凝土,然后将双管落在干混凝土上开始沉管。
3、监理人员对夯扩桩的桩端入土深度以设计桩长的桩底标高和锤击贯入速度进行双项控制,一般以试成桩时响应的锤重与落距所确定的贯入速度控制为主,以设计标高控制为辅。贯入度的控制指标是以沉管进入桩端持力层时最后10击贯入度为准。
4、夯扩桩的施工应以设计要求进行计算,确定其投料高度H,外管上拔高度h,外管下沉预留高度,监理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控制。桩的长度较大或需配置钢筋笼时,桩身混凝土宜分段灌注,拔管时应将内夯管连同桩锤压在超灌的混凝土上(超灌高度根据充盈系数确定),随外管缓慢均匀地上拔,内夯管徐徐上升,直至同步终止施工要求的桩顶标高处,然后将内外管提出地面,对一般10层拔管的速度应控制在1-2m/min,对淤泥质土地层中应控制在0.3~0.8m/min。
5、现场搅拌时应按设计重量配合比进行级配,按重量配合比形成计量标准,每盘计量;用小斗车称重量,并在小斗车上做好标记。
6、搅拌时应按规定时间搅拌,搅拌出料按规定进行塌落度测试。
7、制作试块的混凝土应按规定配合比进行搅拌,在出料口分别以上、中、下区料制作。
8、在监理旁站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对桩管内有无进水、地面隆起、钢筋笼下沉和笼顶低于设计标高、钢筋笼上浮、桩身缩颈、断桩、夯扩困难等问题督促承包单位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9、沉桩深度、夯扩头形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投料高度、拔管高度、预留高度和贯入度,检查施工记录。实际浇筑混凝土量严禁小于计算体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浇筑后的桩顶标高及浮浆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和尺寸检查。允许偏差值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表控制。
10、完成的桩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的70%不准车辆碾压。
11、开挖基坑时,应审核承包单位制定合理的开挖施工顺序或技术措施,防止桩的位移、断裂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