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28 21:59来源: 作者: 点击:次
近日,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坚决取消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尽快下放该下放的项目,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的要求,共取消36项资质初审,下放19项资质审批权。
据介绍,该厅取消了31项建筑业总承包、专项承包资质新申请、延续、升级、增项初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取消5项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工程监理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的初审,下放涉及相关厅局行业管理的19项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权到设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消施工许可证和区外设计、施工、监理和房地产估价机构进宁登记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自治区、市、县三级审核调整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和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二级审核。此外,该厅还精简了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和验资报告两项审批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