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昀:城市法规不改进 城市“没”好

时间:2015-11-30 04:27来源: 作者: 点击:

方体空间工作室主持建筑师 王昀

城市不断向前发展的大背景下,塑造具有可持续活力的城市空间,满足使用者多元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已成为建筑师们在做设计时的第一价值取向,面对第一用户,设计师冲在了第一线。严格按照法规执行是设计者必须遵守的第一要义,但在法规的制定方面建筑师却没有参与权。建筑师是一个发现问题,努力解决问题的群体。当下他们已经被法规的“紧箍咒”牢牢束缚.......

目前国家正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但万众需要创新空间、面对面的思想碰撞的机会,而当下法规的局限性正在制约其发生的可能。

聚落与城市说

从聚落研究开启城市探索新起点

城市又名城市聚落,由“土”和“成”组成的“城”字单体,简言之,是城墙围合起来的空间地域。《道德经》里说到“土延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牖户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利。”从广义范围定义“聚落”的含义,它是自然形成的人类聚居区,是城市与乡村的统称。严格意义上,一个区域作为城市必须有质的规范性。而聚落却不具备这样的城市特质。

细说起聚落与城市的密切关系,王昀教授表示,聚落把“人”作为最终服务的主体,而城市是与“人”联系最紧密的一个表现方面。在农业社会,家族式的人口长期在同一个区域进行农耕行为,守护田地,在经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兴衰、变化的光阴积累中逐步地形成了一种聚集状态。而城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工业革命以后出现的一种符合当下政治、经济发展的人居形态。由于工业生产对于大量人口的需求,把不同地区的劳动力向同一个区域大量集中,随之产生了人口基本生存需要等城市问题。

通常人们认为“聚落是没有建筑师的建筑”,它与城市相比,存在诸多的不同之处。首先,前者是自发行为,没有地理上的边界与法规。聚落中可能存在不同族群的组团,但各个组团间并没有用城墙等明显区分空间的实体来表示边界,它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而在城市中,比如租界、四合院,已经人为地通过“墙文化”设定范围,划分出你我之间的空间所属权;其次,在聚落中任何建造过程都是人的自发行为,或许说是许多人共同设计的结果,它体现着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关系、最根本的需要、最直接有关的现象。而当下的城市是建立在信息发达与交流无限扩张的基础之上,是各种共同幻想并存的时代,因此,城市已经演变成了一种较为复杂的、混乱的空间形态,逐步地从聚落宏观的概念研究中剥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城市研究学科,而这也正是城市的魅力所在。

聚落研究是解读城市的一把金钥匙

聚落本身是一个简单的样本、一个结构体。但城市是众多原始聚落的混合产物。现代城市中,某个单独的区域都可称之为聚落,一个大院、一个小区等等。谈及当下城市的发展,王昀教授认为,“大尺度是目前城市最为突出问题。北京由若干的四合院组合成较小的区域,诸多区域组成了它现有的空间形式和城市风貌。但这种和谐却被与周边原有建筑体量并不相符的建筑形式所打破,在建筑尺度方面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造成了城市被分解的现状。”

“面对城市大尺度的问题,建筑形式与呈现效果,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从聚落的角度分析,只要建筑的整体尺度合理,一些光怪陆离的建筑形式反而会增加城市的丰富性。由此进行反向思考,在大体块范围内对空间进行分解与重新的切分组合,巨大的空间体块划成很小的、平易近人的尺度,是一种处理当下大尺度的好办法。”

王昀教授也笑谈“把聚落研究中得到的一些生活智慧、经验、表现征兆用于反观城市,重新发现被现代社会所遗忘的城市价值也是自己读解、理解城市的一个途径,更是打开城市问题的一把金钥匙,聚落研究中学习到的方法论在之后的建筑设计当中也得到了较好的诠释”。

传统聚落的文化传承

王昀教授从新的角度出发,表达了对传统聚落文化传承的看法,“建筑是文化重要的组成与表现形式。‘谋万人居的城市’并不能从单独的个体的研究出发,以关注城市中的代表性建筑、祠堂、院落、豪宅府邸诸如此类的建筑,而忽视具有大众生活的普通建筑是当下村落保护的一个重要误区。如果以关注一个聚落中的代表性建筑为核心点,推广到整个聚落文化的面,就会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微观看法,这便失去了研究的意义与价值。聚落是一个群体概念,是一个村落整体文化呈现的结果,是聚落风景和意象最有价值的地方”。

城市的未来在哪里?

“亘古不变的法规约束了城市的良性发展”

要想建设宜居、和谐的城市,王昀教授始终认为,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修改不合理的法规内容。比如,当下城市居住区规范设计明确了基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住宅建筑的日照时间、房屋间距等诸多方面的硬性严格标准,这对设计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些法规科学判定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原本有着相对合理密度的城市,按照现有城市法规的办法执行,俨然造成了城市边缘化、市中心空心化、高密度、超高层等一系列问题的接踵而至。城市在不断地向前发展,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规却没有随着社会的进步及时地调整、突破与重置,正是造成当下城市问题的罪魁祸首。

建筑师的无力诉说

建筑师是距离人们生活最近的群体。面对第一用户,设计师冲在了第一线,了解他们最合理的建筑设计需求、容纳的人口面积、舒适的使用尺度等一系列最真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法规执行是设计者必须遵守的第一要义,但在法规的制定方面建筑师却没有参与权,设计之上的法规制约严重阻碍了城市良性的发展,比如当下城市在住宅设计中规定,居住区道路设计的尺度要充分考虑地震烈度以及防灾救灾的要求,从而造成了现在居住区道路尺度过大的现象。换位思考,也许从如何增强建筑的稳固性方面出发,避免地震建筑坍塌问题考虑才是最佳解决方案。

对于在设计中遇到的问题,设计者没有合理的途径进行反馈并得到解决。从这个意义上,如果规划仅仅是把一座城市看成一张图,随意地对区域进行功能分配与设计,那么城市规划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意义。相反,所有的聚落都是从个体的需求出发,充分考虑到主体“人”的真切感受,他们需要的居住尺度、合理的步行范围等等,这种真切的、自发生成的规矩,才会成就空间的和谐状态。

合理的修改法规才是城市未来发展的王道

城市发展到今天,城市居住者的活力已经呈现一种全新的状态,固有的法规已经无法满足当下人们的需求。比如居住区底层商业交易行为的出现、大量沿街空间被私家车占用等很多社会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充分说明人们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一些成文法规出现了弊端。当下国家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理念,但万众需要创新空间、面对面思想碰撞的机会,而当下法规的不合理性正在严重制约它发生的可能性。

建筑师是一个发现问题,努力解决问题的群体。当下他们已经被法规的“紧箍咒”牢牢束缚。面对这样的情况,法规的制定部门应扪心自问,当下的法规是否把城市主体的根本需求,为设计者、建筑师营造更多的可能性作为制定的根本出发点,从而促进城市的良性发展。

所以,要想改变城市当下的问题,法规制定部门应重新从城市设计的整体长远规划出发,作为城市真正的主体,积极地、主动地思考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推动法规的更新与变革。这样城市才会真正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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