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渐进过渡和激励相容是新型城镇化的可行路径

时间:2015-11-17 14:55来源: 作者: 点击:

渐进过渡和激励相容是新型城镇化的可行路径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这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事实上也道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和内涵,即农业转移人口获得城市户籍,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同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才能改变过去“土地城镇化”模式下,农民工只能在城里打工,作为招商引资、楼市发展的生产要素存在的局面,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作为城市生活消费和投资的基本单元,充分发挥“城镇化是最大内需”之功效。

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早已成为共识,但这既要考虑大城市运转负荷、城市治理能力,又要考虑在税收和企业利润增长进入“个位数”时期,城市主政者和企业拿出“真金白银”做公共服务和补足社保,还要考虑经济下行背景下,职业培训和保障就业。这就涉及到财税和预算改革、政府间财权事权重划、“市民化”成本分摊、创新融资等。因此,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五大发展理念”之首的“创新发展”、“五大发展主线”之首的“培育创新动能”来“做文章”。

为此,渐进过渡和激励相容是两条可选的路径。首先,规划提出,“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事实上将居住证(以及特大城市“积分落户”)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最终实现外来人口“市民化”的过渡。持有居住证的非户籍人口,尽管在公共服务享有上与户口人口有差别,但根据去年底发布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义务教育、平等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并逐步享受同等的社保、住房、养老和随迁等权利。

因此,相比原来的暂住证,居住证前进了一大步。在财税改革短期难见效、公共服务供给滞后的情况下,采取渐进过渡、量力而行的思路,一方面降低了市民化的成本,提高了地方政府增加入户比例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消除了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最大障碍——义务教育和平等就业后,非户籍人群很大程度上已融入城市,在城市消费和投资的“内需”将全面释放,税收结构优化,城市产业集聚和分工效应、规模效应将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成本将被分摊,也就为户口代替居住证创造了条件。

其次,地方政府提高入户比例上,要实现激励相容。为此,规划提出了“双挂钩”,即“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前一个挂钩,既是中央地方共担市民化成本,又是激励地方政府提高户籍人口比例的举措;而后一个挂钩,既承认城镇化中地方政府对于空间的合理诉求,又将这种诉求与“人的城镇化”激励相容,避免过去的土地城镇化。

应当说,规划描绘的新型城镇化路径,不管是对城镇化障碍的认识,或人的城镇化的路径选择,都称得上对症下药,关键是机制到政策的细化和落实。另外,还要有配套改革。首先,做实居住证的公共服务内涵,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和异地高考等要“落地”,再比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岗位培训强化、劳动权益保护要到位,农民工及随迁家属要纳入社区卫生体系等。

其次,地方财政支出要由“增长型”向“服务型”转变,即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过去10年,地方财政收入每年增幅高达20%,加上占地方收入35%的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总盘子是比较大的。但“增长型”财政驱使,加上预算监督滞后,锦上添花的“地标性”工程多、雪中送炭的“实用性”项目少。因此,未来财政和土地收入要全面向公共服务转移。

最后,在认识上,外来人口市民化要算综合的、长远的经济帐。目前,即便政府没有给予其户籍身份,2.5亿农民工已经在城市有稳定的工作和居所,并通过保留农村土地,实现自我社会保障。因此,市民化的成本没有那么高(中科院预测外来人口市民化的公共服务成本为13.1万元/人)。同时,在城市立足的外来常住人口,不仅是我国人口红利的主力,也是消费和投资的主力。

即便就业环境、工资待遇、社保水平、住房条件差一些,但农民工已融入城市。这些人群市民化后,城市户籍人口将增长50%,其刚性消费(生活消费、住房购置、教育医疗)、储蓄投资将全面释放,乡下建房的无效投资、破坏生态、占用耕地等问题将破解,对于提升我国消费规模和做大内需、提升城市产业和人口集聚效应,夯实第三产业主导的局面来说,可以达到“上台阶”的效果;对于优化地方收入结构、转变地方行为模式来说,可以达到内生驱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