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2 11:09来源: 作者: 点击:次
2015年1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4号), 全面启动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反应迅速,积极引导各市开展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并通过组织召开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方案评审会,确定固原市为我区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固原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区位于固原市原州区西部新区、西南新区和隋唐文化园区内,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试点建设将按照住建部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技术指导文件,突出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总投资估算14.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