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1 00:3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村民私拉电网
永嘉桥头的三人因番薯地常被野猪糟蹋,竟私自拉起高压电网用于电野猪,结果却将村民岑某电死。日前,三人中的马某及叶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另一名村民季某因残疾而取保候审。
看见被电的岑某,惊慌失措的马某见此急救了15分钟,但也没成功。他急匆匆回去告诉季某,两人商议后,马某背着尸体到距离“电猫”50米左右的空地,并用杂草掩埋。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一起布电网的村民叶某,叶某随后自首,马某与季某也相继被抓获。
马某交代称,壬田村后山常有野猪出没偷吃村民种的番薯。今年9月中旬,他的房东季某和村民叶某商量在后山拉个电网电野猪。因季某下半身残疾,便由他负责提供设备,自己和叶某上山拉电网。他称,去年他们就已经在山上拉了高压线,电到了3头野猪。今年出事之前只电到过一头野猪。
马某和叶某承认,他们私设电网的地方白天有很多人会来种菜或者晨练,他们也没有实地查看过晚上是否也有人路过,但是他们通常都会在行人最稀少的晚上7时至次日5时通电。为了提醒过路人,他们还在路边设置了两个写有“打野猪,有高压线,晚上不要上山”的自制警示牌,但是只有一平方米大小,也没有设置灯光和警示色。
经过现场调查,三人私设的“电猫”就是用电线拉起来的装置,报警器安装在季某家中,高压线设在田里,与村民居住地直线距离300余米,与附近的马路最近处仅相距五六米。一旦有生物碰到电线,电压瞬间可达6000伏。
死者岑某的父亲则表示,岑某当晚上山可能是想到后山摘橘子。
经办检察官认为,马某和叶某私自搭设电网致人死亡,已触犯刑法,但三人限定了通电时间,并设置了警示牌,主观上属于过失,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