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7 09:3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日前,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1524万元工程款遭挪用,案件目前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司一高管表示,北新路桥也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若当事人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悉,在2013年度财务检查中,北新路桥发现其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存在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并涉嫌职务犯罪。随即,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后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上述财务人员将北新路桥1524万余元项目工程款挪用。
北新路桥表示,北新路桥将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拟将上述款项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占北新路桥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6%。项目工程款遭挪用事件发生后,北新路桥初步测算,预计其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0%至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