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7 09:3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工程挂靠行为早有法律明令禁止,但一些小公司依然挂靠大公司接市政工程。据了解,资质挂靠在业内已成公开的秘密,由于建筑企业资质的评选与企业高级职称人员紧密挂钩,因而“资质挂靠”生意也由企业延伸到个人,一名工程造价师挂靠费达到3.5万元/年。一旦中标,挂靠人还需向被挂靠企业交纳工程款10%的“管理费”,甚至恶意倾吞等事件频频发生。
资质挂靠抽成10%
乱象 定资质滋生挂靠
聂竹青今年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提案。其认为工程造价咨询业暴露出非公平竞争等多个问题,影响了政府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管理的公平、公正,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据介绍,2008年,深圳颁布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制度”及其下分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专业类别。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应该是自由开放、公平竞争的,具有合格执业资质的企业应享有同等的市场机会。
聂竹青说,根据《规定》,深圳政府工程造价咨询的预选承包商名录,造价咨询专业按企业实力高低依次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组,原则上高组别的企业不得参与低组别企业工程的投标,以保证实力相当的企业在相对统一的平台上开展良性竞争。但实际工作中,政府投资工程选择承包商时资格要求多为第一组(高组别)企业,其他组别企业几乎承接不到政府工程,虽同样为合格的政府预选承包商,却由于组别限制与招标人的选择倾向,无法平等参与到政府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分组形式大过实际意义。
深圳某工程顾问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对造价咨询企业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资质成为合法造价咨询企业身份和水平的“招牌”,成为承接项目的敲门砖。很多不具备承接某项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以某个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名义去承接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虽然《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筑领域的挂靠行为,但挂靠双方受到利益驱动,挂靠现象已成为行业的板上钉钉的事实。
该负责人称,建设工程领域的资质挂靠已经成为业内的潜规则,甚至是欺行霸市。
暗访 资质挂靠抽成10%
记者走访了解到,虽然挂靠接工程早已被法律禁止,但因为资质级别存在,小公司要获得业务,必须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由于建筑企业资质的评选与企业高级职称人员紧密挂钩,因而“资质挂靠”生意也由企业延伸到个人。
在一家名为“南方建工英才网”的站上,记者看到,网站的业务范围包括“证书挂靠”、“资质代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等。在个人证书挂靠一栏,各个不同级别的建筑业职称都被明码标价列在网站上。
记者拨通网站上的咨询电话,自称是深圳某工程顾问公司,要求挂靠Ⅰ级资质的工程顾问公司承接政府工程,同时需要造价师挂靠公司,让公司资质得到提高。该网站一名自称是“周工”的女子告诉记者,经过查找资料,公司只有一名造价师,挂靠费是3.5万/年。只要把费用交来,就可以拿到造价师相关的资料。
周工说,公司一般从事建筑公司挂靠,工程顾问公司很少涉及。甲级资质工程顾问公司还需要查找系统,确定有这样的资源才能推荐,挂靠费按照建筑行业标准来收取,大约是标的的10%左右。
据悉,在建筑行业,对挂靠没有强制性的处罚措施,往往只有出了重大事故的时候才会追究挂靠责任,这就导致了如今资质挂靠大行其道的现状。而对拥有一定资质的公司而言,利用挂靠赚钱屡见不鲜。
深圳合某工程顾问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被挂靠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所需缴纳的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费以及中标后需要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所需资金,均由挂靠人负责筹措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缴纳。一旦中标,挂靠人还需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天价“管理费”及税金。往往“管理费”就是标的10%,一个100万标的的项目,企业挂靠中标后,由招标方把资金打到挂靠公司上,然后挂靠公司扣除10%的“管理费”后再打回企业。
说法 行为隐蔽难以查处
对市场上存在的挂靠行为,深圳市住建局回复称,建筑行业非法承发包问题的形成有其体制的、机制的、制度的原因。其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王工告诉记者,对挂靠他人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的行为,有众多法律法规都明确了挂靠行为的处罚条款。经查实确实存在挂靠行为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应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有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没收违法所得等众多处罚手段。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王工说,建筑行业非法承发包问题的形成有其体制的、机制的、制度的原因。其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给主管部门的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住建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行为,加大“两场”监管力度,全力遏制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据介绍,目前,住建局建立工程发包跟踪登记制度,实施工程发包的全过程监管。通过建立工程项目手册和跟踪登记制度,将一个工程从总承包发包到劳务发包的各个环节登记在册。住建局已经建立健全了市场诚信体系,在招标投标中体现对投标人品牌、信誉的择优。同时,住建局完善执法操作规程,加大对非法承发包行为的执法力度,发现一单,查处一单。每发现一单,将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开展对非法承发包活动中腐败案件进行查处。
建议 取消分组才能根治
虽然有众多制度查处挂靠行为,但聂竹青认为,取消专业内部分组,使进入名录承包商竞争更为公平。
聂竹青说,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名录制度的施行,有利于政府“择优”选择专业的项目承包商,提高投资效益;同时也有利于防止建设单位利用资格预审进行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过该制度长期施行下显露出一些不足,如非公平的竞争问题。聂竹青建议深圳尽快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预选承包商制度,首先可考虑扩大预选承包商范围,争取更多合格企业参与到政府工程招投标中;其次取消专业内部分组,使进入名录承包商竞争更为公平。
他建议,政府应考虑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机制来实行对承包商甄选,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诚信监督。名录保持动态更新,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能做到随时入库,补充新鲜力量。此外,对于违反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造价咨询企业,建立相应地退出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到五年内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到政府工程的投标,保证政府工程承包商“择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