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元工程款纠纷案 历经7次耗时7年未进一审

时间:2013-07-22 23:09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因兴建东城牛头村肉菜市场产生近300万元工程款纠纷,发包方卢某与承包方万某等人打了7年官司,但案件一直未进入一审。 光是开庭“送达”就经历10次,当事人到庭时,护士陪同。

    因兴建东城牛头村肉菜市场产生近300万元工程款纠纷,发包方卢某与承包方万某等人打了7年官司,但案件一直未进入一审。

  主办案件的法官说,工程鉴定过程的曲折和反复,是导致案件审理拖了这么长时间的主要原因,另外,被告万某多次借故不能出庭,也致使案件不断变换日期,延期开审。

  建市场引发工程款纠纷

  2004年,因兴建东城牛头村肉菜市场,卢某与万江的万某建筑工程公司(下称万某公司)签订合同,由万某公司下面的一施工队具体承建,施工队负责人为万某和莫某。

  完工后,卢某认为工程总价为427.5万元,但实际工程量有所减少,而自己又多付了工程款。为维护权益,卢某向法院起诉万某公司以及万某、莫某,要求对方返回工程款121万余元、迟延竣工责任罚金26.5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等。

  而万某公司则辩称,卢某发包的工程是给莫某、万某两人承建,工程量和工程款应与他们俩结算,与万某公司无关。后万某公司又称,施工过程中施工量没有减少,而是增加了,已远远超出427.5万元,对方拖欠工程款152.7万。

  双方提出的数目相差将近300万元,经多次谈判“没有下文”。

  法院认为,这是一宗涉及建筑工程造价的纠纷,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双方均表示同意。

  鉴定历经7次耗时7年

  没想到的是,就这么一个鉴定程序,历经7次,耗时近7年。

  记者多方了解到,该案最初由道滘法庭于2006年3月首先受理。2007年12月,案件又移送至原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案件的承办人、主审法官先后经历了四个人,我是第四个。”主办案件的翟法官说。

  市第一人民法院称,该案历经7次鉴定,法院每次均严格按照摇号抽签程序确定鉴定公司。正是鉴定过程的曲折和反复,才导致案件审理拖了那么长时间。

  2012年5月,法院依法委托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进行鉴定,最终作出鉴定报告。

  光是开庭“送达”就经历10次

  鉴定报告出来后,需双方质证,但被告方认为报告对其不公。在头一天的质证后,2013年1月8日,万某电话口头告知法院,称其有私事,其妻子生病住院了,不能按时到庭。万某不来,万某公司和莫某也没有来。

  法院称,万某在这之后不配合法院审理案件。光是通知开庭的邮寄送达,次数就达10多次,其中有连续三次投递均未成功。等到好不容易送达了,开庭前一天,万某又向法院提出自己生病,不能开庭,还出具了医院证明。

  法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案件重新安排了开庭时间。就这样,在9次安排开庭的过程中,万某至少五次称自己或妻子生病住院。

  本报记者曾两次随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见证送达过程。

  2013年6月9日上午,万某位于万江的家中无人。送达失败。

  6月19日晚7时许,在等待两个多小时后,记者与法院工作人员看到万某在家下厨。万某称,自己正在住院,有入院的押金及收据能证明,这次回家是担心小偷入屋。万某还拿出一叠材料,称对方数据作假,自己受冤屈。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过来送达,是通知其6月24日开庭。但万某在送达材料上签下:“因为生病住院,24日无法到庭,到时会向法院领导说明。”

  当事人到庭时,护士陪同

  6月24日,法院准时开庭。

  当天上午,多次被“放鸽子”的原告方,又一次早早坐在原告席上,而被告方之一的万某也出现在法庭。陪同其前来的,还有一名全副“武装”的护士。

  万某向法庭提出,他这次来不是为了开庭,而是因为生病,开不了庭。审判长当庭询问:“经向主治医生询问,你已经出院,为何今天不能如期开庭?”

  万某答:“出院手续刚办,但还不稳定,为避免发生不测,医院的护士特跟来看护。”

  对此,原告卢某提出强烈质疑,称被告多次缺席审理导致无法开庭,是一种故意拖延行为,属恶意逃避,案件经过7年仍处于一审阶段,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合议庭经过合议后认为,鉴于万某的实际情况,接受其再次延期开庭的申请,将开庭时间定于6月28日。

  6月28日上午,庭审终于如期开庭。这次,被告方万某公司、万某、莫某均一一出庭应诉。

  案件审理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下午,双方就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事后,法院向护士所属的莞城医院了解到,该院并没有委派护士,护士没有诊断权,只有医生才有诊断权,故该护士陪同并作证的行为,纯属私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