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720万道路工程结算近1亿 包工头告公路局

时间:2013-03-24 18:13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广东省公路局和施工单位工程款纠纷案陷罗生门,一个合同价3700多万的工程,实际给了4800多万,施工单位称还有4000多万没给,2005年已验收,2008年才开始发生分歧打官司。省公路局称,这么高的单价,在广东乃至全国的公路史上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出现,对过伪造大量文件证据、结算资料,收买省公路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从而出现这一幕“大戏”。而施工单位的承包方曾广兴解释,之所以这么多钱,是因为工程刚开工就遇到山洪暴发,沿线大量塌方,超远距离的运输土方,导致工程量增加。之间有三年没有起争议,是因为省公路局领导故意拖着要回扣

      对此,曾广兴告省公路局拖欠工程款4600多万长达9年,并出示相关文件证据。省公路局找到证人及第三方机构鉴定证明,指对方大量伪造材料。但曾广兴又指出庭作证人员以及第三方机构都被对方收买。为此,省公路局紧急申请广州市中院独立调查。

惠州地派镇地派温泉酒店对面,是曾广兴所称倒土的位置,但现场并无大量弃土,当地村委也否认曾有大量弃土。

      惠州地派镇地派温泉酒店对面,是曾广兴所称倒土的位置,但现场并无大量弃土,当地村委也否认曾有大量弃土。

      曾广兴拿出了当年业主方、施工方以及监理单位共同召开的现场会议纪要以及现场办公纪要,证明当时塌方确实存在,以及证明省公路局方面也曾开会予以研究。由于曾广兴在该案中因涉嫌行贿而曾被调查(广州中院二审认为证据不足,行贿罪不成立),部分关键证据被省公安厅证明为局部伪造,上面的签名也被签名者否认。省公路局认为,工程2005年已经结算完毕,2007年才开现场办公会,实际是曾广兴设的圈套。

      对于证人否认签名的证言,曾广兴认为,都是被省公路局买通作假证,故意陷害他。南都记者在采访期间,双方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中,在关键证据上也有一定差异。关键证人余珏玉在检察院的笔录是两个不同的版本。

      是否存在超远距离的运输费用,省公路局认为非常好调查,因为120万立方米土堆得像山一样,到现场调查后就会真相大白。惠州地派镇地派温泉酒店对面,是曾广兴所称倒土位置,现场并无大量弃土,地派镇当地村委负责人出庭作证也否认该处曾有大量弃土。并且,温泉酒店即将在该地破土施工。对此,广东省公路局紧急向法院申请,尽快进行独立调查,否则现场一旦破坏,情况会更复杂。

法律人士:省公路局应该报案 由警方侦查

[建议]

      记者就该案件咨询了多位法律界人士,其中包括律师和其他城市法院的法官。针对省公路局提出的法院到现场调查、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证据材料以及审计工程结算资料三点主张,一位审理过多起工程款纠纷的法官解释,法官有权到现场调查,但不是万不得已一般都不会这么做,因为法官不是专业人士。最好的做法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这个事对专门的调查机构来说,完全没有技术难度。最好由省公路局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

[双方表态]

省公路局:请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

      省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案件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很多是伪造的,因此他们同时还请求法院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争议的证据材料原件进行鉴定。此外,针对工程款结算问题,省公路局也申请第三方机构对整个工程的结算材料进行全面审计。

      省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三点是查清事实的关键,如果法院不调查事实。“我们肯定不服”。

曾广兴:强烈要求深挖幕后黑手

      对于省公路局的请求,曾广兴并不认同,但他写了另外一份材料寄给了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强烈要求深挖幕后黑手,惩治公路腐败,还社会公道。”

      既然也希望彻查,为什么又不同意到现场调查、对关键证据进行鉴定?曾广兴解释,事情已过十年,弃土场有些已种树盖房,看不出来了,并非省公路局所说清晰可辨。且之前从化法院去现场调查,并认定了这一事实。

相关报道:

      2012年12月,在广州市中院34法庭,讨薪4年多的包工头曾广兴异常激动。他说,省公路局欠他工程款加利息6400多万元赖着不还,还曾利用公权力指使人诬陷他行贿。而省公路局指曾广兴伪造文件骗钱,所承包的工程合同价是3720万元,但最终算出工程价高达9500多万,在广东公路建设史上从未出现……

一审重审省公路局均败诉

      广东省公路工程公司在2001年对105国道进行改建,其中从化段有两个标段分别由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工程公司中标,总价为3720万元。两个工程都转包给了包工头曾广兴。其间由于工程变更,省公路局确认工程款为4887万元,且已结算。

      曾广兴以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工程公司的委托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他说,工程在2005年初就已验收合格,但他提交结算报告以及结算资料后,省公路局既没有审核确认,也没有提出书面异议,4000多万的工程款就是拖着不给。他们到处上访也没有结果,所以在2008年把省公路局告上了法庭。

      该案在从化法院2009年9月一审时判定广东省公路局败诉,双方上诉到广州市中院,广州市中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就在上个月的11月5日,从化法院再次判处省公路局败诉。

      省公路局昨天在中院二审法庭上对法官表示,该案件在从化初审和重审时,有十二项关键证据无理由地拒绝采纳,省公安厅查明证实签名和盖章存在造假的证据,却认为是证据有瑕疵而采信……这一系列问题他们无法接受。省公路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对南都记者表示,此前有人劝他们花点钱买平安,对此他们绝不妥协。“这个钱本来就不该出,绝对不能纵容这种事情,不能开这个头。”

2005年已验收3年后才起争执

      20 0 5年就已经验收了,怎么到2008年才起争执打官司?昨天,广州市中院在审理此案时,省公路局解释,工程款早已给了,所以一直相安无事。所谓的拖欠工程款问题,主要是曾广兴在此时大量伪造工程变更材料、会议纪要,并且买通了他们的“资料员”改为“工作人员”,虚构了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而带来的大量的工程要给钱。“那个工程一共9个标段,其它7个标段的工程平均每公里造价308万,最高的539万,最低的162万,他施工的A 1标段每公里883万,A 5标段1615万,是其它标段的3到5倍,想想都不可能。”省公路局相关人士表示。

      对于省公路局的否认,曾广兴以及旁听席上的外来工们显得异常激动。曾广兴说,山体滑坡导致工程量增加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每次变更都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等多方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省公路局还就这一问题召开了会议,他手里以及省公路局都还存着当时的《现场办公纪要》,从化法院也已查明确认。至于为什么中间好几年都没提出异议,曾广兴说,是因为省公路局的领导要求给800万元回扣,他没有答应所以才引发诉讼。

      对此,省公路局表示纯属子虚乌有的指控,完全没有证据。法官也就此曾提醒曾广兴说话要讲究证据。

焦点

塌方的120万方土倒哪了?

包工头称倒在某村,遭原村长否认

      双方在法庭上争论的焦点是,到底有没有因为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而增加土方的远距离运输量。省公路局方面表示,查从化气象资料显示那段时间没暴雨,尤其是120万方的土方量,如果堆放在一个足球场,至少有40层楼高,放哪了?

      曾广兴激动地说,塌方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问题是铁的事实,因为他手里就有4份省公路局的文件———《弃方(需要清理运输出去的土方)运距增加结算金额》,文件中省公路局同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塌方、附近无弃土场、另找16公里之外的地方弃土。曾广兴还有一份省公路局就弃土运输问题的《现场办公纪要》。

      但是出庭作证的证人之中,有两位来自曾广兴所称的弃土倾倒地——— 草埔村。原村长以及现任妇女主任均表示,村内没有倾倒大量土方,也从来没有签订过相关协议。

      此外,还有监理单位的证人表示,《现场办公纪要》上的签名不是他本人的,是伪造的。据了解,广东省公安厅曾对该办公纪要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为局部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