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02 21:19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2012年12月28日的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镇镇政府,以村居搬迁土地开发为交易,交换建设造价800万元的办公大楼,后因土地资格证迟迟拿不到手,大楼因资金超支严重无法继续建设。冬雨如丝、清冷袭人,笼罩在晨雾中的羊山镇烂尾许久的办公楼,宛如一尊灰色水泥巨人矗立在镇郊的耕地里,800万元的办公大楼,眼下成了无人愿接手、无人敢接手的烫手山芋,至今,因建楼引发的占地、欠薪、讨债等遗留问题,依旧时不时在当地掀起波澜。
耕地上建办公楼
耕地上建800万元办公大楼
“没有土地作抵押,哪敢花那么多钱盖楼。”在羊山镇,记者见到大楼建筑商的合伙人唐某。她向记者出示一份2010年,羊山镇政府与深圳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开发合同》复印件。让他们心甘情愿出资建办公大楼的,正是其中开出的丰厚条件。
复印件开宗明义:甲方(羊山镇政府)提供给乙方两块项目开发用土地,供乙方开发使用,面积大约为壹百肆拾亩……乙方无偿投资800万元承建羊山镇政府行政办公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按图实际面积)。
羊山镇政府以140亩土地为代价,换取建筑商投资兴建办公大楼。合同第5条规定,“按金办发(2009)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壹仟万元新农村补贴资金,在乙方施工的行政中心办公楼主体封顶时由甲方办理到乙方账户。”记者了解,140亩土地是原先计划两处村居整体搬迁地。
正是第5条条文,建筑商才先期垫付资金建楼。“当时镇里招商引资的干部,带着到圈起来的地上说这是80亩,另60亩马上会征用,手续在办理,就安心建楼吧。”
附近一村民说:“大楼下面之前全是耕地,种着大蒜,被镇政府强行弄走了。”假如办公大楼广场后院完工的话,将足足占地几十亩。但在主体工程完工之时,建筑商发现土地许可证迟迟办不下来,“意味着合同规定的壹仟万元不能到账,而之前垫付的800多万元也打了水漂。”
严重超支终至烂尾,允诺地块成垃圾场
在大楼建设过程中,建筑商发现了一系列不合规“猫腻”。合同中规定行政中心大楼建筑面积是5000平方米。但大楼建设实际超标严重,达到了7000多平方米(上图)。随着建筑面积增加的是建设资金水涨船高。“要是建好,装修好,最少需要1500万,绝对是金乡最气派的办公大楼”。虽未曾彻底完工,却丝毫不影响大楼的气魄。即使从未装修的主体来看也是大气非常。大楼总共4层,东西为主办公区,中间为环形议事厅,顶端为全玻璃抛出结构。效果图上,大楼大方气派,南向广场干净整齐,绝对符合“豪华”标准。
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记者注),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按照该标准早已超标。
2012年12月29日记者从卫星软件上鸟瞰:羊山镇大楼就矗立在大片耕地中,甚至东西南三侧还是尚在耕种的庄稼地。大楼一层里随意堆放着许多棉花秸秆,“这都是老百姓收好了棉花堆进来的,反正这大楼也没啥用。”附近一位老大爷说。而在大楼北侧不远的一条崭新马路上,也到处堆放着棉花秸秆。老大爷说:“路就是为大楼修的,现在都被放东西了。”“路那也都是很肥的地,都没了。”老大爷说完走开了。
羊山镇许诺给开发商的土地,有60亩依旧种着庄稼;而圈起来的80亩刚成了臭味熏天的垃圾场。离院墙十多米的地方就闻到一股刺鼻熏人的异味。村民表示:“现在是垃圾场了。冬天还好,夏天干活,得被臭味熏死。”
烂尾楼成烫手山芋
烂尾大楼的一个小隔间里,住着一位老大爷。老大爷说,他是镇政府花钱雇的。因为有许多人来偷盗钢材,不得已才请人过来看守大楼。
可烂尾大楼这块烫手山芋,建也不是、拆也不是。当看门老大爷看到记者长时间停留,便过来询问记者一行是不是来买楼!“这块楼能卖掉就好了。”
而唐某在羊山镇住好几个月,讨还镇里拖欠工程费。可羊山镇也没有钱偿付给她。
烂尾大楼证据一直存在,卫星软件上清晰可见,却一直没受到职能部门的调查查处。村民说,施工的过程中有时将设备拆除,在路上铺泥土,冒充复垦土地来欺骗检查。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金乡县国土资源局信访科。工作人员记录了记者质疑的大楼占耕地、耕地成垃圾场等问题。但截至记者发稿,也没有收到羊山镇以及金乡县国土资源局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