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9 17:4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一审重审省公路局均败诉
广东省公路工程公司在2001年对105国道进行改建,其中从化段有两个标段分别由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工程公司中标,总价为3720万元。两个工程都转包给了包工头曾广兴。其间由于工程变更,省公路局确认工程款为4887万元,且已结算。
昨天,曾广兴以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工程公司的委托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他说,工程在2005年初就已验收合格,但他提交结算报告以及结算资料后,省公路局既没有审核确认,也没有提出书面异议,4000多万的工程款就是拖着不给。他们到处上访也没有结果,所以在2008年把省公路局告上了法庭。
该案在从化法院2009年9月一审时判定广东省公路局败诉,双方上诉到广州市中院,广州市中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就在上个月的11月5日,从化法院再次判处省公路局败诉。
省公路局昨天在中院二审法庭上对法官表示,该案件在从化初审和重审时,有十二项关键证据无理由地拒绝采纳,省公安厅查明证实签名和盖章存在造假的证据,却认为是证据有瑕疵而采信……这一系列问题他们无法接受。省公路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对南都记者表示,此前有人劝他们花点钱买平安,对此他们绝不妥协。“这个钱本来就不该出,绝对不能纵容这种事情,不能开这个头。”
2005年已验收3年后才起争执
2005年就已经验收了,怎么到2008年才起争执打官司?昨天,广州市中院在审理此案时,省公路局解释,工程款早已给了,所以一直相安无事。所谓的拖欠工程款问题,主要是曾广兴在此时大量伪造工程变更材料、会议纪要,并且买通了他们的“资料员”改为“工作人员”,虚构了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而带来的大量的工程要给钱。“那个工程一共9个标段,其它7个标段的工程平均每公里造价308万,最高的539万,最低的162万,他施工的A1标段每公里883万,A5标段1615万,是其它标段的3到5倍,想想都不可能。”省公路局相关人士表示。
对于省公路局的否认,曾广兴以及旁听席上的外来工们显得异常激动。曾广兴说,山体滑坡导致工程量增加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每次变更都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等多方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省公路局还就这一问题召开了会议,他手里以及省公路局都还存着当时的《现场办公纪要》,从化法院也已查明确认。至于为什么中间好几年都没提出异议,曾广兴说,是因为省公路局的领导要求给800万元回扣,他没有答应所以才引发诉讼。
对此,省公路局表示纯属子虚乌有的指控,完全没有证据。法官也就此曾提醒曾广兴说话要讲究证据。
焦点:塌方的120万方土倒哪了? 包工头称倒在某村,遭原村长否认
双方在法庭上争论的焦点是,到底有没有因为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而增加土方的远距离运输量。省公路局方面表示,查从化气象资料显示那段时间没暴雨,尤其是120万方的土方量,如果堆放在一个足球场,至少有40层楼高,放哪了?
曾广兴激动地说,塌方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问题是铁的事实,因为他手里就有4份省公路局的文件———《弃方(需要清理运输出去的土方)运距增加结算金额》,文件中省公路局同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塌方、附近无弃土场、另找16公里之外的地方弃土。曾广兴还有一份省公路局就弃土运输问题的《现场办公纪要》。
但是昨天出庭作证的证人之中,有两位来自曾广兴所称的弃土倾倒地———草埔村。原村长以及现任妇女主任均表示,村内没有倾倒大量土方,也从来没有签订过相关协议。
此外,还有监理单位的证人表示,《现场办公纪要》上的签名不是他本人的,是伪造的。据了解,广东省公安厅曾对该办公纪要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为局部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