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多个重点工程被指“萝卜招标” 连遭举报

时间:2012-12-19 17:43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招投标法已经实施12年有余,新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也已颁布近一年,不管是铁路建设的“骗子承包、厨子施工”,还是武汉地铁广告招标“要七亿不要十亿”,类似“量身定做”、“萝卜招标”的现象屡屡见诸报端,有重大缺陷的招投标行为依然屡见不鲜。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多个工程又接连被曝出这一“顽疾”,记者调查发现,这里除了所谓的“潜规则”外,大庆市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也存有制度隐患。 

         几大重点工程连遭举报

“这个工程招标是有关部门利用职权为某公司‘量身定做’的!”早在今年初,北京建工集团项目经理杨金成就举报大庆市一重点工程问题多多,是典型的“萝卜招标”。

近日,总部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的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也反映“该重点工程不仅招标存在问题,中标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还发生了质量问题,一些安全隐患可能无法根除。”。

杨金成和青建集团举报的“重点工程”,是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大庆高新区”)的“让库建设工程二标段”。这是大庆市火车站搬迁改造的配套重点工程之一,投资额近1.7亿元。

此外,当地建筑商贾春光还向记者举报了大庆市另一个重点工程。他说,大庆高新区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在招标中,招标单位为了达到让暗中指定的投标人中标的目的,在开标的前一天下午,突然变更招标控制价,致使他和另外几个投标方来不及制作新标书,从而失去了应标资格。

该市投资额高达2.96亿元的大庆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园(一期)标准化工业厂房工程的招标也饱受争议,举报者声称“该次招标公告的‘附件列表’内容是空白的,潜在投标人根本无法制作投标文件,该招标是以招标的形式,掩盖指定工程承包商的实质。”

变更通知搞突然袭击

记者了解到,青建集团和北京建工集团都曾经是“让库建设工程二标段”的投标方。2011年10月21日,该工程开标当天,招标单位以“法定代表人”没有到场为由,将北京建工集团、青建集团和另外两家外地企业的投标代表挡在了门外。

原来,在开标前两天下午,招标单位突然在网上发布两条通知,一是将技术标提高到80分为合格,二是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如果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按废标处理。

几家外地投标企业因此丧失了竞标资格,他们认为这是招标单位在设置不合理条件进行“萝卜招标”。

无独有偶,大庆高新区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的开标时间是2011年4月7日上午九点半,但在4月6日下午两点五十分,招标方在网上进行了价格调整。将几个标段的计划价格、招标控制价格及保证金由原来的12774万元、12136万元和255万元变更为13422、13422和269万元,另外又对工程质量、石材质量提出了几项要求。由于时间仓促,根本无法按照这个新要求制作标书,贾春光和另外几个投标方被挡在了门外。

我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显然,大庆高新区的招标违反了这一规定。

答疑口留下制度漏洞

大庆市高新区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问题在开标前就有人反映,项目建设指挥部连夜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确定招标程序无问题后,请示了市纪委张书记,张书记表示,“考虑项目的重要性,如果确认该项目招标程序合法,可以继续组织开标。”

他说,提高技术标分数和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是我们的原则”。至于在开标前从网上公示或变更要求的问题,他承认公示时间不符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但这个是依据大庆市地方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要求是统一的。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大庆市地方规定是《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七条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程序。招标公告应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人不组织现场集中答疑,在指定的网站上统一答疑。”

大庆市有关招标方正是利用这个“统一答疑”的规定,在网上发布的各种变更通知。记者注意到,大庆市整个招投标管理办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答疑时间。

“开标前一两天才在网上答疑口发布变更通知,暂且不说我们能否看到这个通知,即便看到这个通知,我们也因来不及制作新标书,而失去投标资格。”举报者认为,这给人为操作留下了巨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