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对俞灵这起假借建筑工程招投标,大肆骗取建筑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案件作出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俞灵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据悉,28岁的俞灵,因沉迷于赌博,输红了眼的他便想出了一个快速赚钱的点子:利用自己在建筑公司做过业务员,熟悉行业运作,决定假借建筑工程招标的方式,在网络QQ上寻找投标者,然后骗取投标保证金,作案手法非常简单,但真有人掉入了他的圈套。
2012年1月中旬,俞灵上网时,在QQ群里看到李小明发布寻找符合资质的建筑公司帮助其投标的信息,便主动与李小明联系,自称是江西省龙夏公司的业务员,有两家公司都符合李的要求,分别是江西省龙夏公司、江西省昌胜公司(都是俞灵在网上找的,并不认识),可以帮李小明投标,但要先付定金,李表示同意。
同年2月1日,俞灵通过QQ发给李小明两个银行账号,一个是江西龙夏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的公司账号,另一个是户名为方小燕的个人账号。俞灵谎称方小燕是龙夏公司的财务。当日,李小明向俞灵提供的两个账号上各汇了105000元的保证金。之后,俞灵便断绝了与李小明的联系。俞灵提供的两个银行账号中的江西龙夏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的账号,是在网上搜索到的,与该公司毫无关系,目的是为了取得李小明的信任,而方小燕的账号是俞灵在优杨娱乐城网站获取的充值账号。
收到李小明汇给方小燕的105000元后,俞灵便将此钱充入娱乐城网站由其注册的会员账户上,又通过网站上的提款功能于当日转出100000元到其银行卡上,后将该100000元全部取走,并挥霍掉。李小明汇入江西龙夏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账号的105000元钱,现仍在追回中。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俞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归案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酌情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俞灵好逸恶劳,将诈骗所得款项全部挥霍,致使被害人的损失无法追回,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