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1 00:1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今年2月开始,没有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林某某与林某等人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客运码头疏港道路(一期A标)的工程,伙同他人与9家投标单位串通。
由林某某与林某等人先向9家投标单位分别提供80万元投标保证金用于投标,然后由上述9家投标单位出面进行围标,意图中标。
5月14日,经福建省招投标网上的《中标结果公示》,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客运码头疏港道路(一期A标)工程由9家围标单位中的一家公司中标生效。
随后,在该公司未与招标方正式签订中标合同的情况下,林某某与林某等人就迫不及待地组织人员进行道路工程前期清表施工。
后由于中标公司的负责人决定将该工程的部分施工项目交给林某国承包,引发林某某、林某与林某国的纠纷。双方因为与参与围标的一家公司产生纠纷,分别纠集数百人在当地聚众斗殴,并抢夺该工程。
今年6月,平潭警方在调查林某某、林某与林某国等人聚众斗殴的案件中,发现了这一起串通投标案,后立案侦查并侦破此案。目前,因原中标公司主动放弃已中标的澳前客运码头疏港道路(一期A标)工程,该工程已转由另一中标候选公司承建。
日前,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串通投标罪批捕了林某某与林某,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