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1 00:1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微博直播讨薪引关注
10月6日下午1时许,网民“杰人微语”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关于“通山县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讨薪”的敏感帖文以及“《就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致湖北通山县政府80后美女县长的公开信》”(下称《公开信》)。
公开信称:从2009年开始,这些农民工替通山县政府修筑牛头山隧道,被政府拖欠1470万元长达2年,11日上午来自湖北通山和湖南双峰的300多农民工家庭的代表,在通山县政府跪讨被该政府拖欠的工资,并附农民工在通山县政府门前下跪照片。
据其介绍,“从2009年开始,这些农民工替通山县政府修筑牛头山隧道,被政府拖欠1470万元长达2年”。为此,微博还贴出了五位头戴安全帽的民工分别背着写有“讨、要、血、汗、钱”五个字的牌子,在通山县人民政府大楼的台阶上下跪的情形,称“官员放假了,民工不知要跪到何时”。
上述微博很快引发关注,随后“杰人微语”又贴出被称作是这些农民工公开信的博文。尽管博文很快被删,但这封题为《就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致湖北通山县政府80后美女县长的公开信》,很快流传到其他论坛。信中,发帖者自称是“来自湖北通山和湖南双峰的30 0多名农民工代表”,之所以写信给县长,是“因为被您所负责的通山县政府拖欠工资多达1470万元,且拖欠两年以上”。
按作者的说法,2009年,通山县政府组织修建牛头山隧道,经县政府和总承包商同意,他们获得合同承担施工任务,并于年底实现隧道贯通,但随后因隧道出口处拆迁,以及隧道出口端的塌方等,不仅损坏了设备,还导致工程延期,导致施工计量增加,最后县政府“只支付了2634万元,尚拖欠1470万元”。
记者调查:
10月10日,记者来到了通山县,采访了通山县县委、县政府、县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据了解:
一、该工程是中铁七局从通山县建设局承包的项目
牛头山隧道工程是通山县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该工程连接新、老城,可以大大改善城区交通拥堵状况。2008年9月,通过公开招标,中铁七局中标,中标价为2325.3万元,工程业主通山县住建局与中铁七局签订了承建合同。合同约定工期15个月(即2010年2月17日前竣工)。中铁七局随即发包给相关施工人。第二年8月5日,湖南双峰人胡建丰(发贴人杰人微语也是湖南双峰人),以劳务作业承包人身份,再次从中铁七局通山县牛头山隧道工程项目部获得此项目施工合同。胡从中铁七局获得的合同款是581万多元。
中铁七局与通山县建设局签订的施工合同
二、该工程不欠任何农民工工资且已超合同金额支付
然而截止目前,该工程尚未竣工,业主已累计向中铁七局支付工程款2635万元,比合同标的价2325.3万元多支付309.7万元。
而且,胡建丰因为提出了塌方和更改设计需要增加工程款等原因,在2011年元月已停工,今年3月在重新核定收尾工程量和工程价后才恢复施工。去年底,他已通过通山县向中铁七局讨要了286.44万元农民工工资。因此,该工程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欠农民工工资。
中铁七局与胡建丰签订的劳务转包合同
三、1470万元是施工塌方和单方面要求增加工程造价款
据《公开信》反映,牛头山隧道完成工程量4320万元,而通山县政府只支付2634万元,拖欠1470万元。而实事上,这笔钱的构成却是塌方事故造成造价增加998万元,加上隧道因变更工程设计增加造价340万元(胡建丰实际提出了649万元,相关方面认为可以按国家有关标准,超过标的20%支付工程增加造价,于是支付了309万元)。胡建丰认为,完成工程量与合同标的额存在将近2000万元的巨大差距,这些都应该由业主负责支付。而通山方面认为,根据合同不应由业主方负责。首先,塌方原因是因施工方工程层层转包由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施工造成的,责任在中铁七局,损失应完全由中铁七局负责。其次,在未征得业主方同意的情况下,施工方擅自变更隧道工程设计,单方要求增加工程造价,且增加的造价超过工程原设计总造价的85.81%,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损失应由施工方负责。业主愿意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胡建丰在以上要求得不到满足后,于2011年元月开始,擅自停工一年多。
四、新一届政府为复工作出了巨大让步
今年初,胡娟到任县长后,为了迅速完成这一烂尾工程,力促有关方面邀胡建丰重新核定了收尾工程量及收尾工程造价,希望搁置前期争议,打通新旧城间的通道。经有关方面再测,剩下工程造价约为325万元,在业主再次支付了107万元后,王建丰今年3月初重新开始施工。
直到10月6日,网上微博出现时,无论是通山县政府,还是相关业主单位,都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农民工工资及其它矛盾纠纷的信息。
五、通山县曾帮助农民工讨要过工资
通山县是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等相关问题的。2012年春节前,胡建丰等曾到县政府反映拖欠农民工资问题,提出中铁七局欠农民工工资286万元。县政府立即召集劳动局等相关单位,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帮助农民工维权。通过法院从中铁七局总部强行划拨资金286万元,兑现了农民工工资。
286万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六、通山县委县政府正在多方努力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看到,通山县委、县政府对这起网络舆情高度重视:在微博发出的第二天就与胡建丰取得了联系,随后即与之见面商讨了相关问题;也与中铁七局取得了联系,落实了工程相关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法。他们更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这一问题依法、合情合理得到解决。他们承诺,只要胡建丰能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欠薪农民工名单及相关证据,通山县有关方面一定类似2012年春节前那次讨薪,全力协助解决。
与此同时,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公开发文,对事实进行了说明。
记者傅文仁、颜陈
10月6日以来,有网民反映通山、湖南双峰300余农民工修建通山县牛头山隧道,两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1470万元,这一消息被网络媒体披露后,作为业主单位,有必要向网民还原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通山县牛头山隧道工程是我县老城区改造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该工程连接新老城区,可以大大改善城区交通拥堵状况。2008年6月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中铁七局于9月8日中标,2008年9月28日通山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隧道承建合同,中标价为2325.3万元,合同工期为15个月(2008年11月18日开工,2010年2月17日竣工)。截止目前业主方已累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635万元,比合同价多支付309.7万元。
10月8日下午,我们通过与湖南双峰施工方代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他们的诉求,所谓拖欠的1470万元工程款,主要包括隧道塌方事故增加了998万元的工程量、围岩变更工程量649万元。
关于塌方事故:2000年3月17日,隧道出现塌方事故,我们认为,因隧道塌方所造成的998万元的责任在于乙方,原因有:一是工程经过两次转包,且前后两个施工队工程管理不善,进度缓慢延误了工期,按合同约定,乙方应于2010年2月17日竣工;二是两个施工队都不俱备隧道施工资质,技术力量薄弱。
关于围岩变更649万元:我们已支付了309.5万元,余下部分待有资质第三方中介机构认定后按合同条款支付。
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