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财务资助

时间:2023-09-03 05:20来源:中房网 作者: 点击:

中房网讯(刘敏/文)2月13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据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2022报告期内,其管理的部分信托项目发生风险,其中风险项目均属其日常经营业务,涉及项目信息不尽相同。由于2022年度审计仍在进行中,相关影响金额仅为公司结合行业前例,以及对相关信托项目资产清收情况、对民生信托固有资金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的综合预估,并以此作为基础计提预计负债,具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同时,受内外部多种因素影响,民生信托报告期内管理的部分产品发生风险,但项目绝大部分存在底层资产的保障措施,民生信托正在全力开展清收挽损工作。因合同纠纷等事项,民生信托已对上市公司提起多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按监管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后续发生新的案件,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上市公司(含民生信托)不存在为信托项目提供担保的情况,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民生信托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经自查,上市公司(含民生信托)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财务资助,亦未发生被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此外,泛海控股及所属公司因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导致大量债务违约进入诉讼程序,报告期对于已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根据判决或和解协议计提相应的利息及违约金,且判决生效后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的,加倍计提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某笔金融机构贷款为例,原合同约定年利率为10%,经法院二审判决公司罚息及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并需另外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年化6.3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延迟履约利率标准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根据上述原则,报告期公司计提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违约金合计约5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费用确认的会计政策、依据未发生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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