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支出省钱了

时间:2016-07-07 10:35来源: 作者: 点击:

天津市不断给养老机构送出“激励红包”,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贴之后,本市从7月起,对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养老服务机构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更多的老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本市不断给养老机构送出“激励红包”,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贴之后,本市从7月起,对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7月1日起电水气热“优惠价格”政策只适用民政部门认定养老服务机构  

电价: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电价不执行阶梯电价制度,暂按本市规定的居民生活类中的非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水价:水价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按当地规定的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类价格执行;  

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按当地规定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类价格执行;  

用热价格:用热价格按当地规定的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执行。  

上述电、水、气、热价格政策只适用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包含养老服务机构将房屋出租,且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单位或个人用电、用水、用气、用热部分。  

减轻运营成本  

此政策对于养老服务机构来说减轻了不少运营成本。和平区鹤寿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  

电价原来是每度0.515元,调整后每度0.49元;  

水价原来是每吨5.55元,调整后是每吨4.9元。  

最受益的还是冬季采暖费,鹤寿养老院供热面积1400多平方米,以前每平方米供热费36元,每个采暖季开支53000多元,从7月起每平方米25元,供热费可以少掏一万多元。  

多种扶持政策
  市民政局副局长朱峰说,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养老床位64651张,平均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这远远满足不了本市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本市除了对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按照民用价执行,还有其他扶持政策。  

目前,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除此之外,还有运营补贴,根据收养的入住老年人护理等级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补贴金额从每年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左右到2000元左右。为了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适当给予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