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省市一级资质试行网上审批 5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6-02-11 08:12来源: 作者: 点击:

住建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北京、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贵州8省市实行网上申报审批试点,除3份书面材料外,企业资质申报所需其余材料均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对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试点中,住建部明确:试点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与审批的范围和程序不变。

挂靠审批

这八个试点城市在网上申请资质,仍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一)省级初审部门同意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及《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三)通过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企业资质申请表1式2份。
住建部表示此次试点的范围为上述8省市,而试点类型为由该部负责审批的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负责资质初审的企业,暂不列入此次试点范围。
    住建部明确规定:
    (一)试点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与审批的范围和程序不变。
    (二)2016年4月1日起,以上试点地区企业申报该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均须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
    (三)2016年5月1日起,该部将按本通知要求受理以上试点地区报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不再受理本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以外的纸质材料。此外,住建部还要求试点地区加强对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该部将进行抽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此次试点类型为一级资质企业,4月1日起开始,5月1日起完全施行,同时明确“资质申请与审批的范围和程序不变”。建筑企业需牢记三大关键词:一级资质+程序不变+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