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2 18:0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2015年6月26日下午14:30,市城乡建委在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求实楼召开了2015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冯赵主持,委党组成员、主任助理张其悦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村镇建设科负责人,全国重点镇、市级中心镇主要领导共240余人参加了会议,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中国建设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会上,冯赵副处长就当前村镇建设若干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重点就村镇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学习宣贯、农村危房改造、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及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全国重点镇建设、促进市级中心镇有序发展、做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申报、加大对区县和村镇指导、加强村镇的宣传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安排。
受程志毅主任的委托,张其悦主任助理回顾总结了村镇建设工作:一是小城镇发挥了应有作用。中心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90%的中心镇已实现“561工程”全覆盖,促进了周边村镇产业、资金、劳动力向中心镇集中。二是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广大群众。作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既重“面子”、更重“里子”,全市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70.93万户,约250万群众从中受益。三是农民新村建设营造了美丽乡村风貌。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100个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建设,示范带动其他农民新村建设,全市已累计建成1571个农民新村,其中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200个。四是传统文脉得以保护和传承。我委积极推动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申报数量居全国前列。将24个国家级名镇纳入中心镇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每镇每年给予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并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将“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列入《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专章,并牵头起草了《重庆市名镇名村管理办法》,使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
随后,他就当前村镇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新型城镇化、五大功能区、特色小城镇、农民新村等方面进行了政策研判和解读,尤其是传达学习了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6月19日孙政才书记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讲话精神,就村镇工作如何配合扶贫工作大局进行了重点阐述和针对性部署。最后,他对下一步村镇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重点就如何把好中心镇项目选择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审计廉政、农民新村及市级示范点品质、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文化挖掘和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