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0 13:25来源: 作者: 点击:次
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地区:
1.江苏以下地区
常州、南通、扬州、徐州、连云港、苏州、淮安、无锡、南京、泰州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证明
2.江西地区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证明
3.福建地区资格审核需提供社保证明
根据历年资格终审的要求,请以下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务必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① 凡2009年后(含)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的(2009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② 凡2011年后(含)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的(2011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③ 凡2012年后(含)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2012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④ 凡2013年后(含)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硕士学位的(2013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⑤ 凡2014年后(含)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博士学位的(2014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⑥ 单位所在地不在“常州市”范围的(根据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报考一建的人员必须要有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接受个人缴纳社保(农保)人员报考,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跟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准备好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上要显示有工作单位及缴纳年度。其中对于工作年限刚超过一建报考年限要求的新考生(一般为1987年后出生)现场资格审核须同时提供满报考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复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参加工作年限的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5)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人员提供);
(6)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1、凡缴纳企业社保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除厦门市外),必须通过省社会劳动保险局所公布的省级或参保所在地社会劳动保险网打印“养老缴费历史明细表”。
2、厦门市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必须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mhrss.gov.cn)或厦门市地方税务局(www.xm-l-tax.gov.cn)网站,打印相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信息资料,即“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位)”。
3、凡通过省或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保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必须提交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表并加盖其公章。
个人和所在单位应确保社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交虚假社保证明的企业,我中心将视其情节予以警告或记入信用评价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