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8 00:16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为有效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在全市实行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机制,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度、严重、极重等三种空气污染预警,并启动相应预警应急措施。
污染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发布
为了达到对空气污染“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联动协调、防范有力”的目的,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总指挥的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内有关部门在做好污染过程趋势分析和研判的基础上,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空气预警办)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
空气污染预警分重度、严重、极重等三个等级。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当日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当日向社会发布极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各级预警信息将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重度污染时启动强制性应急措施
重度污染日预警应急措施: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包括五项:一、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限制重点单位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拆除作业,对施工沙、土等物料实行严密覆盖。二、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2次以上,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喷雾洒水每日2次以上;其它街道实行专人负责。三、对产生烟尘、粉尘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禁止燃用超标煤炭,确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四、杜绝无标车、黄标车进入二环内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五、增加公交车运力保障。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道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严重污染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
严重污染日将采取七项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一、停止所有建筑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二、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保洁力度,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三、对所有大气类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四、二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五、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六、增加公交车运行数量及频次。七、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在重度污染建议性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建议(1)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2)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极重污染时所有可用公交车上路运行
极重污染日采取八项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一、除应急抢险施工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禁止清运土方、建筑垃圾;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二、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全市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实施彻底清扫冲洗。三、降低热电企业15%的发电负荷,降低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30%的生产负荷,各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四、三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五、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六、所有可用公交车上路运行。七、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八、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在严重污染建议性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建议(1)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