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08 00:16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春节期间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不得参加工程投标
日前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加强春节期间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管理,防止发生劳资纠纷事件。
根据规定,春节前和春节期间拖欠工人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不得再在东莞承接工程任务和参加工程投标。根据往年经验,每到岁末往往有少数企业昧着良心,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为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市住建局日前就春节期间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及有关工作,向各镇街、各建筑企业下发了通知,要求凡在春节前和春节期间未停止施工的工程项目,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留守项目现场;凡在春节前和春节期间有工程项目需要继续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其企业负责人或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必须留守东莞。
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对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为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在春节期间发生工人工资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负责人或东莞分公司行政负责人必须立即到场处理,并妥善解决工人工资问题。
若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现象,企业将受到严惩。该人士表示,市住建局对在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依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从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即日起至拖欠事件处理完毕期间,暂停建筑施工企业使用《信用管理手册》,停止受理一切业务办理事项。“企业将不得在东莞承接工程任务和参加工程投标。”
此外,市住建局还重申,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承接违法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资质,否则该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取消企业信用手册并清出东莞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