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凡发生事故施工现场一律停

时间:2013-06-14 08:10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得继续施工。排查内容涉及6项。

1.检查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
   一是新入场的工人必须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依法停工整改。
    二是每天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必须落到实处,教育人和接受教育的人应签名确认,不得走形式。

2.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其中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防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及演练制度、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制度等。

3.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施工现场“三类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是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做到人证相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是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省厅检查上述人员应在岗不在岗的,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

4.重点部位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审批、该论证的是否论证,施工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方案等情况。同时再次强调,施工升降机限载人数8人,高处作业吊篮限载人数2人。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是检查内容的重中之重。

5. 临边洞口防护
    今年发生的死亡事故中64%是高处坠落事故,临边洞口防护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对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现场,要立即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工。

6.建筑施工防火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制订消防预案,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水源,每层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水枪、水带和软管并保证水源充足。切实做好“暖房子”工程和外墙保温施工防火。严格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情况。未达到规范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

    此外,通知也对今年发生事故的单位提出要求:凡今年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从现在开始一律停工,全面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合格,由监理单位签字后,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报厅安全处,由省厅逐一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本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进行暂扣,暂扣期从现在起算起,直至事故调查结束,视其事故结论再做进一步处罚。对外省企业按规定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致函,由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清除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