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7 03:05来源: 作者: 点击:次
透过被人砸烂的玻璃,可以看到建筑工地上的忙碌景象。
塔吊紧贴张家的居民楼矗立着,令张家人提心吊胆。
2012年12月26日,记者在洛阳市繁华闹市区的定鼎南路上发现,一座居民楼被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包围,如同孤岛,塔吊的长臂在居民楼楼顶上方来回摆动。
这座五层高的居民楼,是洛阳市老城区洛甫办事处新生村居民张建欣的家,里面至今仍居住着20多口人,其中有97岁的老人,也有才几个月大的孩子。
张建欣拿出他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给记者看,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于1999年12月由省政府颁发,加盖了洛阳市郊区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其《房屋所有权证》于2000年6月由洛阳市政府颁发,加盖了洛阳市郊区人民政府房地产发证专用章,房屋为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1100多平方米。
张建欣说,他家的房屋建成于1996年,至今从没有人找他或家人商谈过要拆迁的事情。然而自去年开始,洛阳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榭里·定鼎广场商住小区项目,开始在其家附近及周围展开施工。随着施工不断进展,该项目的建筑工地距离张家的楼房越来越近,及至几乎包围,导致他家的楼体墙根、墙体等多处出现裂缝,一家人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2012年12月21日,张建欣一家人发现,项目施工已紧贴自家楼房,间隔不足2米,且震动、噪音、粉尘等惊扰得全家人无法正常生活。于是他和家人就前去制止施工,双方发生冲突,张家数人受轻微伤,房屋窗玻璃被对方扔过来的石头砸出几个大窟窿。当地派出所民警介入,最终以对方赔偿600元了结。
为此,张建欣的三儿子张红升开始到洛阳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由此发现了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张红升说,香榭里·定鼎广场商住小区项目属商业开发,不在《物权法》规定的可以强制征收的范围之内。张家的房屋明显处于该项目的规划范围内,开发商在未和他家协商、未对他家进行任何拆迁补偿、房屋也未拆除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明显涉嫌违法。
此外,《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明确要求:“高层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在满足国家规范日照分析前提下,最小控制距离不得小于20米。”该项目3号楼设计为33层,与张家外墙距离不足2米,更是明显违法,且严重危及张家房屋的安全。而此间距也严重不符合消防要求。
就张建欣反映的问题,2012年12月27日记者采访了洛阳市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规划局监察支队支队长韩跃东接受采访时说,香榭里·定鼎广场项目手续齐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拆迁没有解决。
洛阳市国土局人事教育科科长符志强在询问相关负责人后告诉记者,香榭里·定鼎广场项目已经施工的范围内都有合法用地手续,张建欣家房屋所在地块还没有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洛阳市老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香榭里·定鼎广场项目指挥长赵平安得知记者采访,说他马上要去开会,让记者去找洛甫办事处书记朱彦民采访,并给朱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后,记者按照赵平安的安排赶到洛甫办事处时,办事处工作人员却说朱彦民去开会了,记者拨打朱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据悉,一份洛阳市老城区政府2010年7月为办理香榭里·定鼎广场项目征地手续而发给洛阳市法制办的公函这样表述:“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131.78亩”,“拟高层商住一体建筑,并配有景观、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项目共需拆迁单位3家,居民84户,总建筑面积约3.58万平方米”。这份公函在结尾处还作出保证:“请贵单位予以备案,我区承诺土地挂牌后,三个月内拆迁完毕。”
如今,距洛阳市老城区政府“承诺”的期限已过去两年了,拆迁非但没有“完毕”,一幢幢高楼却已建到应拆迁范围内居民楼的跟前了。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从张家房屋所处位置来看,显然在开发商项目规划范围之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工作未完成的,不得进行征地,更不能开工建设,该项目的操作过程令人置疑。
记者还注意到,包围张家的项目工地围墙上,印有香榭里·定鼎广场商住小区的广告,称是“隋唐城上的新王族”,开盘“一口价”。洛阳市房屋均价每平方米4500元左右,而此项目认筹之后的价格已达到每平方米6300元以上。看来,开发商厚此楼盘而薄彼拆迁居民的做法,距离和谐拆迁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