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代为履行

时间:2016-08-17 21:43来源: 作者: 点击:

代为履行是指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与合同转让不同,代为履行并未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只是改变了履行主体。

《合同法》规定: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提前履行

合同通常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提前或迟延履行属违约行为,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此时,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