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短命建筑浪费巨大

时间:2015-12-28 16:40来源: 作者: 点击:

短命建筑浪费巨大

孔尚任在《桃花扇》中,有这样的句子,“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在今天,这仍然可视为醒世恒言。

据报道,“全国第一拆”、西安市118米高楼被爆破拆除、郑州2010年建成天桥被整体拆卸,短短两月内,就有3起成本巨大的地标性建筑“倒下”。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估测,“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短命建筑”浪费就超4600亿元。

每年“短命建筑”浪费超4600亿元,这样的浪费让人惊讶,但这又岂止是浪费这么简单呢?

眼见得我国新建建筑每年消耗全世界40%的水泥和,房子却只有25至30年的寿命;眼见得一座建筑动辄需要花费数千万乃至上亿元,顷刻间灰飞烟灭,更有短命建筑造成的房倒屋塌人员伤亡惨剧、短命建筑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给生态环境带来多大的威胁。对此,我们怎能泰然处之无动于衷?

我们知道,建筑短命可能和建筑质量有关,比如承建方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房子却只能持续25至30年。要知道,上世纪80年代,我国各地城市建设提速,建成了很多“快餐式”楼房,这批房子的“屋龄”可都是二三十年!这意味着,将有一批房子大限将至,进入“质量报复周期”。

但今天我们说到的“短命建筑”浪费,却和“拍脑袋”决策密切相关。记者调查发现,“短命建筑”的背后,有不合理因素。

都哪些原因呢?第一、“规划跟着领导变,一任干部调一回。”现在很多建筑“来去匆匆”,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是重要因素。如果前后任想法不统一,建筑质量再过硬也难逃“夭折”的厄运。“你再怎么科学规划,也顶不上领导一句话。” 有这样一个例子,的一个科技馆因建筑质量过硬,爆破时不得不加大炸药用量。这岂不是很讽刺的事实吗?

第二个原因,“GDP不够,形象工程凑”。一些地方干部好大喜功,“拆一次创造一次GDP,再盖一次又创造一次GDP”。

第三个原因,化土成金,卖地生财。随着土地价格的快速上涨,拆迁置换带来的土地收入,成为推倒“短命建筑”的重要推手。

说到这,我想到很多“短命工程”,岂非也是如此吗?媒体报道,郑州一条崭新的路面刚开通几天就被挖掉;耗资800多万元建的人行天桥,刚用5年就被拆除;因为又要埋,刚刚打通的华山路再次被挖……这样的“短命工程”又岂止出现在郑州一地呢?

有人总结,利益和政绩,往往能催生短命建筑、短命工程。你看,建得莽撞,拆得草率,权力何其任性,作派何其败家呢?但很多人视同儿戏,反正国库掏腰包。

接二连三的“短命建筑”究竟该怎么管?业内人士提出,一方面,为城市制定长期发展方案,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另一方面,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的损失和浪费一追到底。不管何种措施,都必须彻底扭转官员的畸形政绩观。

老马以为,比较理想的,是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在英、法等欧洲国家,许多老住宅在显要位置用醒目的阿拉伯数字标注着建造年代,说明当时的建造者。这多好,出了问题,直接找他。

在我国古代,也不缺乏这样的管理智慧。明城墙所用的砖块,烧制时都刻着铭文。监造官是谁、烧窑匠是谁、制砖人是谁、提调官是谁,一目了然,赖也赖不掉。等于说,这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在明城墙的修建时已经开始实行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每一幢“短命建筑”,每一个“短命工程”的出现,都是一封公开举报信。就如我们开始说的,“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我们岂能无动于衷,相关人士又怎能当自己是没事人似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