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24 23:54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设计是龙头,它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品质。设计是支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但是奔走于行业内的设计师们往往因设计取费,这个本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困住手脚,他们受困于不合时宜的设计取费制度,受困于不规范的行业环境,在一次次的摸索中努力实现设计的价值。在此就让我们走近设计行业,探究设计取费的真实现状。希望以网络的力量换取行业内及相关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期待设计行业更加晴朗的天空。
官方制定的收费标准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设计将彰显民族文化的软实力。每项工程都凝聚着设计师的劳动和智慧。近十多年来房地产价格提高了10倍,建筑工人的工资提高了5倍,可是建筑设计还用着11年前的“02”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是目前我们国内建筑及室内设计最具权威性、指导性的行业取费标准。时过境迁,处在今天我们看这个标准是该提升了。
第一、它是个风向标,这个标准是官方推出来的,它代表了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一行业价值的认定和导引,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设计兴国的今天,政府首先应与时俱进,提升对设计价值的认定,从而引导国人观念的进步。
第二、它是个最高标准,《标准》不是计价器,在使用过程中它的参考和指导意义更大,它的执行率并不高,大部分项目只用它做标杆不用它计价。而用到最多的是一些政府、国有企业项目。但室内设计行业,真正按照这个标准收取设计费的项目可谓是凤毛麟角,一般都要不同程度的打折,因为国有项目的招投标流程和审计制度决定了没有人敢让设计费高于这个标准。因此《标准》本质上是一个最高标准。不是说《标准》普遍低于市场的公允取费,而是既然是最高标准显然对于市场上优秀的设计产品而言是明显偏低的。
第三,它是个过时标准,《标准》已执行了十一年,而这十一年国内的室内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创意水平和产品质量已今非昔比。现在室内设计提供的产品已经不是效果图施工图这么简单,而是指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室内设计要从一开始就参与到整个项目中来,包括项目策划、建筑设计的局部修改、机电设计、照明设计、以及后续的陈设配饰设计等都要一并考虑完成,同时提交的设计成果也越来越精细全面。由此来看,国内的室内设计是提供的附加服务越来越繁重,品质越来越好,而《标准》却远远的落在过去。
设计取费不明确 企业招标难
不仅如此,02年的《标准》还让很多优秀的企业陷入两难境地。
在行业管理体系里,建筑设计归主管勘察设计的规委管,工程施工归主管建设工程的建委管,而对建筑装饰“双甲”企业而言是“都管都不管”。比如:在投标时具有设计和施工“双甲”资质的企业,投标设计就不允许投标工程,因为,招标公司认为你干了勘察设计的工作,不能再投工程。然而在“双甲”企业独立完成建筑装饰设计的工作后,在《工程勘察设计2002年修订本》中没有载明“建筑装饰设计”取费的类别标准。
由于 “建筑装饰设计”的门类不清晰,而且对此类的设计工作还有其他的表述,把室内设计叫“环境艺术设计”和“室内建筑设计”,这种“一事各表”的冠名的确把制订收费标准的专家也搞糊涂了,乃至在《工程勘察设计2002年修订本》中将此类工程设计全部称之为“室内装修设计”,(按此推理是否还应有“室外装修设计”呢)?因此,行业乱象必然导致取费标准制定的困难。
低价竞争 扰乱设计市场
官方制定的标准,单凭一个设计师或者一个企业是无法改变的。当不能改变的时候很多人变想到了另一条“出路”,因此低价竞争、免费设计等行业陋习渐渐浮出水面,扰乱了原本平静的设计市场。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院长吴晞解释,由于中国建筑设计市场的承发包体制的影响,多数开发商只卖毛坯房,而业主买的都是半成品,习惯性的把本应整体设计的工程部分成多个标段完成。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幕墙设计及更加复杂的其他专项设计,都是分别委托和招标的。
“在一般情况下,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室内设计任务,而具备室内专项资质的单位做了很多繁杂的设计工作,也只能签订建筑装饰设计合同。一些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为了拿工程,向甲方承诺免收或少收设计费,这就造成了市场的混乱。” 吴晞说。
目前我国正处在产业转型的历史时期,市场上普遍存在“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室内设计行业也不例外。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闫志刚就认为,造成室内设计行业“劣品驱逐良品”、“抄袭驱逐原创”现象的重要原因便是设计取费过低。
“设计取费的价格体系主要靠的是市场的调节。设计师和企业们的低价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
市场混乱 设计师原创积极性降低
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转型和升级的重要历史时期,但长时间的粗放式发展和观念引导的滞后使得市场上不断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室内设计行业也不例外,呈现出产品良莠不齐,评价标准不清晰,市场低价竞争等状况,造成了室内设计行业劣品驱逐良品、抄袭驱逐原创的现象。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社会对设计价值的认定偏低,就是设计取费标准的问题。
众所周知,原创与抄袭所做的工作量是差别很大的,但由于当前社会认定的室内设计取费标准较低,这使得一些优秀的设计团队迫于经营压力去“模仿借鉴”以有限的投入完成项目,而抑制了原创的动力。
对于当前社会认定的室内设计取费低导致设计师缺乏创意和抄袭现象,北京筑邦建筑环境艺术设计院常务副院长张磊表示,《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已经执行了11年,收费依据应该与时俱进,进行修订。
不过闫志刚则认为它最大的问题不是取费过低,而是标准并不实用。“现在对于设计服务这个概念不仅仅是通过设计图纸这么简单,而是需要提供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他说。
吴晞就建议要按照市场目前的现状和行业进步发展的规律适当调整2002年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室内装修设计不完善的部分,他建议能够设立一个“建筑装饰设计”收费门类,对室内设计的复杂程度,以及室内空间体量规模的不同,用面积基价加复杂和难度系数来量化取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