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粤】申请国外专利最多可获资助50万

时间:2013-09-22 09:41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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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3年度资助向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同一件专利最多可获资助50万元。

  申报项目应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并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向国外专利申请。尚未在外国国家(地区)完成国家公布的向国外专利申请不得申报资助。

  同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有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我国高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领域;并重点资助有助于构建专利池、获取核心专利技术、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保护类型与我国专利相同的向国外专利申请。有意申报的发明人,可登陆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了解申报。

  (佛山日报记者 任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