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537001
各投标人:
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537001)的补充通知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允许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不满足下列任一要求的将被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具体要求为:①投标人使用投标保证保险的,应当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③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应符合《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要求,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本补充通知作为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