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安大厦(南区及北区)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09 06:43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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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8

壮安大厦(南区及北区)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

 

招标编号:E3501020102100184001

本招标项目 壮安大厦(南区及北区)两个加固改造项目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以上两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两个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合并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壮安大厦(南区及北区)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50号壮安大厦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既有建筑的加固改造项目。该建筑伸缩缝为界分为南区和北区两个项目。

2.3.1壮安大厦南区:现状为地上10层的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34.93米,现状面积为2682平方米。壮安大厦南区1979年原设计为6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梁板式筏形基础,1996年,因华林路拓宽改造施工,对原6层楼的房屋进行了改造加固,南面切除3.8米,剩余部分扩建至10层;

2.3.2壮安大厦北区:现状为地上10层(局部8层)的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34.93米(局部26.3米),现状建筑面积为4271.66平方米。壮安大厦北区始建于1993年原设计为8层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为锚杆静压桩基础,1996年,局部加层至10层。

本次对以上两个项目进行合并招标,招标项目名称为:壮安大厦(南区及北区)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2.4.工期要求:壮安大厦(南区及北区)加固改造项目的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等)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加固改造工程

2.5.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壮安大厦(南区及北区)加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5080262,其中:设计费人民币100000元,建安工程费人民币14980262元(含专业工程暂列金额6400000元);本项目设计限额为:投标人中标价

2.7工程质量: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房屋安全性鉴定Bsu级及以上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1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结构补强),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且应由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结构补强)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 9 日至202210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6层609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 3  9 45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凭证,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2.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户汇出

5.3.2.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5.3.2.3银行保函;

5.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web/index.html#/index/new)、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 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七层

邮编:350013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752367,传真: /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09室)  

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户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号: 100055139940010003000001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话:0591-8335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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