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启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网上办公平台办理非涉密公文的

时间:2015-08-01 00:42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提升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效能,实现全系统非涉密公文网上交换和厅内无纸化办公,按照5月15日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要求,6月份以来3个市(州)主管部门、10个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基于省电子政务网,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网上办公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办公平台”)进行了网上办公试点,已办理公文51件。从试运行情况看,网上办公平台运行稳定、功能完善、效果较好。经研究决定,从8月1日起,启用网上办公平台进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非涉密公文交换,实现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无纸化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应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网上办公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川建办发[2015]397号),健全网上办公平台运行保障机制,规范网上办公平台运行流程,加强网上办公平台安全管理。从8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则上不再向各市州主管部门寄送纸质非涉密文件,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涉密公文原则上在网上办公平台办理。

二、落实承办人员。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办公平台应用,按时登陆网上办公平台,保持工作时间处于在线状态,及时处理非涉密公文网上运行相关事宜。网上公文承办人员外出时,应委托他人代行办理,确保工作不延误。

三、限时办结公文。各单位单个电子公文,中间处理环节不超过3个工作日;特急电子公文,须在1小时内签收;其他电子公文,须在2小时内签收。

四、跟踪公文进程。公文办理发起人要跟踪公文办理进程,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对于紧急和重要公文,应提醒下一步操作人员及时处理。

五、杜绝涉密公文上网。要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严禁涉密公文在网上办公平台运行。

六、做好应用及运维。厅办公室负责网上办公平台的应用及推进,厅信息中心负责网上办公平台的运行维护。各单位在网上办公平台应用中遇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厅办公室和厅信息中心联系。

厅办公室联系人:

贾静冉,电话 028-85559512,邮箱 66772798@qq.com;

厅信息中心联系人:

任墨海,电话 028-62690017,邮箱 9321664@qq.com。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8日

预留gg3
    打印 分享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