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5-06-26 15:30来源: 作者: 点击:

川建建发〔2015〕448号

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和《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我厅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5日--6月30日

(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二、人员分组

第一组

组 长:谭新亚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王飞 省住建厅建管处副处长

成 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 、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

督查成都市、自贡市。

第二组

组 长:冯江 省住建厅建管处处长

副组长:唐德福 省建设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成员:省住建厅建管处 、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 、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

督查资阳市、内江市。

第三组

组 长:肖军 省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

副组长:王倞 省住建厅建管处调研员

副组长:李斌 省住建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 、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

督查宜宾市、眉山市。

第四组

组 长:杨光福 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副组长:钟俊 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 、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

督查遂宁市、南充市。

第五组

组 长:谈云均 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吴秋阳 省住建厅建管处副处长

副组长:向学 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 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 、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

督查达州市、广安市。

三、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情况。

(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械等安全管理情况。

(三)受检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

(四)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四、检查范围

(一)检查对象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每个市检查3个在建工程(含外省入川企业承建工程1个),其中住宅工程不少于2个。住宅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

(二)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听取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管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各地提供符合检查范围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检查组随机抽选确定受检工程。

(三)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按附件1、附件2中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提前准备好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四)检查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建议书》。

(五)督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情况。

附件:1.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检查表

   2.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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