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9:09来源: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点击:次
莆田市绶溪公园状元红共享农业公园(有机农业)EOD项目(运营O+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绶溪公园状元红共享农业公园(有机农业)EOD项目(运营O+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9]B000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绶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绶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绶溪公园内。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300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文件(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135.5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3000万元计算,因本项目专业类型较多,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按0.9、高程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最终以建安工程结算价作为监理酬金的计费基数,监理费下浮率5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监理费结算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35.52万元)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勘察阶段(30天)+设计阶段(60日历天)+开工前15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210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6 08:30:00至2022-09-19 08:30:00
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 19 日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5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ptfwz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绶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259170,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医工科技大厦南楼8层,邮编:350109
电子邮箱:fjdhxmgs@163.com
电话:18960782261,传真:/
联系人: 郑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0594-265883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2633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绶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1709300000002]
[户名:莆田市绶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7316392063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