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9:09来源: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点击:次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林峰二期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林峰二期安置区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荔发改【2022】167号)、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林峰二期安置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荔发改【2022】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43496.06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大学城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住宅楼、裙楼工具间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7509.77㎡。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消防、通风及空调、强弱电、夜景照明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3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工程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算。勘察工期:30日历天内将完成的勘察成果提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查机构,提交后确保在1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及各专业图纸设计并提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查机构,在审查机构出具修改意见书后10天内完成修改,确保在送审后3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工期自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为640个日历天(含施工以及采购、小区市政配套设施等全过程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09-28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9-28 08: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9-28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上发布。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政府大院内4号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11080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电话:0591-87554218,传真:/
联系人:林腾、李卉、林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22920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47844845571517]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8933200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