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9:09来源: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点击:次
涵江区塘头河下游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涵江区塘头河下游整治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塘头河下游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涵江区塘头河下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同意书(莆市水批[2022]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45%和自筹资金55%,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涵江区塘头河下游整治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2 工程规模:本次整治工程共涉及塘头河及支流河段,分别为塘头河、码头沟、及塘头河支流,治理总长度为3.756km;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5 最高控制价以审后预算价下浮11%作为最高控制价,为(12115803元-260441元)*(1-11%)+260441元=10811713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30 08:00至2022-09-2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9-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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