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时间:2022-10-08 10:56来源: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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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荔发改[202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20458.2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荔城区新度镇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3108.65m,道路红线宽度60m,主路设计速度60km/h,辅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六车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莆田市湖滨南路(城港大道~天妃路)道路建设工程的勘察(施工过程中后续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招标范围为:地质勘察范围:为满足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交通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须依据初步设计、洪评报告及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深化,应用BIM技术进行管线部分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模拟场景控制;施工范围:符合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交通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 ,本项目桥梁、市政道路路缘石、检查井、涵洞、以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优先使用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80日历天(含设计以及施工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3年8月主车道建成贯通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通过相关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上项目建设期内所有对应的有效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市政类相关专业(下同)指与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道桥、市政、道路、桥梁、桥隧、给排水、电气、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市政建筑施工管理、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结构等专业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的分包单位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30 0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10-27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等同于原件。具体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0-27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城门街110号5-6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266038,传真:/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350018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18、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0594-22920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0180400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