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工期索赔的处理

时间:2017-05-25 01:12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1.索赔的概念:有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损失发生,无责任、无过错、不承担风险的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经济行为。

2.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站在承包商的角度,向业主提出索赔)

(1)业主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本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2)不可抗力发生时,延误的时间超出本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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