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理论与法规》:债权人的代位权

时间:2016-10-03 06:52来源: 作者: 点击: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