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量计算式 造价 福州 定额 公式
时间:2016-10-02 23:44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相关内容
信息展播台
热门排行
问题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