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投资控制》: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时间:2016-09-23 16:52来源: 作者: 点击:

◆要点:发包方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承包商据此填报相应的单价,算出合同价格(合价);最后,按承包方实际完成(经计量)的工程数量和所填报的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

估量→估价

◆特点(风险分担较为合理):承包方基于统一计算的工程量,填报自己的单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发包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并需审核单价是否合理。

◆适用范围:工期长、技术复杂,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发包方希望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初步设计之后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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