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理论与法规》:不得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实施的工作

时间:2016-09-13 14:57来源: 作者: 点击: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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