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理论与法规》:开标与评标

时间:2016-09-12 13:24来源: 作者: 点击:

1.开标

(1)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2)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2.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评标报告;

(2)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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