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市政:石灰稳定土基层

时间:2016-08-16 04:41来源: 作者: 点击:

(一)材料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

(2)宜用1~3级的新石灰;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二)拌合运输

宜采用集中拌合,拌合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防止水分损失。

(三)施工

(1)碾压时压实厚度与碾压机具相适应,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

(2)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3)石灰土应湿养,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养生期应封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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